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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河南分网2020年科普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03-12   新闻来源:河南省药学会    浏览次数:1845

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河南分网各有关单位:

按照《关于开展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2020年度科普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》(国药会科〔2019〕53号)要求,经过组织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综合评议,河南分网共54个项目获得2020年科普研究重点项目立项,6个项目获得资助(名单详见附件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获得资助经费立项的课题

请各承担单位登录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kjcx.cmei.org.cn/index.php),在“项目申报-项目管理-状态”栏中显示“批准立项”后下载项目任务书,一式四份打印签字盖章后邮寄至项目管理办公室,盖章扫描版一份发至河南省药学会指定邮箱。若状态栏显示“批准立项修改”,则需点击修改进入项目任务书根据“审核意见”修改后重新提交,后续流程同上。

二、可自筹经费准予立项的课题

(一)零经费立项

请各承担单位登录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kjcx.cmei.org.cn/index.php),在“项目申报-项目管理-状态”栏选择“零经费”,“状态”栏中显示“批准立项”后下载项目任务书,一式四份打印签字盖章后邮寄至项目管理办公室,盖章扫描版一份发至河南省药学会指定邮箱。

(二)自筹经费立项

请各承担单位先与项目管理办公室沟通确定具体事宜。登录

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kjcx.cmei.org.cn/index.php),在“项目申报-项目管理-状态”版块选择“自筹”,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后提交,“状态”栏中显示“批准立项”后下载项目任务书,一式四份打印签字盖章后邮寄至项目管理办公室,盖章扫描版一份发至河南省药学会指定邮箱。考虑到经费筹措时间,自筹项目任务书签订时间可延长至6月30日,但项目实施期限仍参照指南执行。

三、项目发票开具

请各承担单位登录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kjcx.cmei.org.cn/index.php),在“项目申报-资助项目发票管理”中,新增项目发票信息,课题承担单位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。要求先提供发票样式,经审核通过后,按照签订的项目任务书金额开具内容为“课题费/科研费/项目费”的正规发票,中心收到发票后给课题承担单位拨付项目经费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紧密结合项目任务要求列支经费。获得补助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,设置专门资金管理账户,明确资金使用方向,加强经费管理使用。

2.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任务书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各项工作落实,按期保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。

3.联系人及方式:

河南省药学会:

联系人:赵宁民  18537136197  

邮  箱:hnsyxh2015@163.com 

地  址:郑州市金水路96号605室   

邮  编:450012

项目办公室:

联系人:邢立欢  (010)65660788转2

邮  箱:kjcbb@qq.com

地  址: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楼恋日国际大厦403室

邮  编:100022

项目管理办公室专设QQ群(595219224),加群可及时了解更多项目信息,加群时请备注姓名+单位名称。

附件: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河南分网2020年重点项目立项名单.doc


2020年3月10日    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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